关于学生综合测评分建议的回复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是件事关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严肃认真的工作。必须客观真实对每位学生作出评价,确保整个测评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对此《湖南科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各班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充分发挥测评小组的作用,不允许由个人操办决定,各班班主任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辅导员、学生工作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责,对学生反映的不公平情况应及时给予纠正。学工部会对此事展开核查,给反映问题的同学一个明确的答复。欢迎同学们对学生工作的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谢谢! 学工部 2016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