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阳光服务大厅

信件标题:  乱收费,不还 受理单位:  学生工作部 武装部
信件类型:   服务类别:  
提交时间:  2016-11-07 19:17:24 处理时间:  2016-11-25 12:09:22
点击次数:  3533 提问者身份:  
信件内容:  本人2013年参加高考,考上湖南科技学院,入学前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本是交学费的,但由于已经从我卡里把学费扣掉,导致贷款费只能用于下年度。2014年我去参军了,贷款费只能在学校财务部,我2016年退伍复学,贷款费6000元没有返还我,并且,由于参军2013到2014年度的学费也没退换给我。
姓  名:  盘**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2014年盘同学从生源地新田县入伍,入伍时未及时办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学校计财处2014—2015年按正常在学的学生收取,抵扣了学费。该生2016年十月复学后,提出申请,学校正常办理相关手续,退还入伍补偿及生源地贷款。
评论意见:

附加评论说明:
用户已评论此留言,谢谢!
地址:湖南科技学院 行政楼115办公室 邮编:425199 电话:0746-6381283 传真:0746-6381287
版权所有:湖南科技学院 湘ICP备05005379 湘教QS4_201211_1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