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
您当前位置:
阳光服务大厅
》投诉受理
信件标题:
关于自主实习
受理单位:
书记信箱
信件类型:
投诉受理
服务类别:
提交时间:
2017-06-14 19:12:32
处理时间:
2017-06-22 16:58:10
点击次数:
16001
提问者身份:
学生
信件内容:
书记您好! 我是14届汉文师范班的学生 关于自主实习的问题,我想详细地问下您。 听大多数人说我们这届必须要强制在永州顶岗实习。虽然具体的通知教务处没有下来,但是已经都传遍了。 我自身的情况是:在我已经在大三下学期开学期间就已经联系好了学校,是集团学校,有一个分校是小学到高中的直升部,在长沙的岳麓区,已经和相关的校领导沟通好了,等大四上学期可以直接去实习,并且在毕业以后有机会可以直接在那里工作。如果是可以自主实习,相关的文件、学校接收函等都可以迅速的发过来。同时,准备考研,想考的学校正好也是在长沙的岳麓区。 我的初衷是直接去初中或者高中实习,进行相关的教案准备等。 家里的情况是爷爷奶奶都七八十岁了,父亲之前也动过手术。想离家更近一些,我更想即使是教小学也能直接在长沙本地教,好打好根基。 希望您以及相关领导考虑考虑我们需要自主实习,我们并不是为了去玩或怎样才会选择自主实习。如果可以,在自主实习期间,我们一定更加严于律己。
姓 名:
陈*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根据2016年12月28日下发的《湖南科技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规定:原则上师范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实习(包括顶岗实习、集中教育实习和顶岗支教),个别特殊情况的学生经学院及教务处审批后进行自主实习。根据这个规定,请人文学院找相关学生做好解释工作,按照实际情况审批是否参加自主实习。
评论意见: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附加评论说明:
用户已评论此留言,谢谢!
累计收件:
已处理收件:
未处理收件:
处理中收件: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阳光服务大厅
湖南科技学院
地址:湖南科技学院 行政楼115办公室 邮编:425199 电话:0746-6381283 传真:0746-6381287
版权所有:湖南科技学院 湘ICP备05005379 湘教QS4_201211_1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