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老师:
关于您投诉的相关问题,经我处组织查实后,现回复如下:
一、科研经费的发放不是财务处主管,经核查,您2012年外语联合项目科研课题进校经费1万元,2014年进校0.5万元,2016年进校0.5万元,进校经费均在当年进行拨付到位,且配套经费也在当年配套到位。如有疑问,可联系学校科技处或者进入学校财务处网站“经费查询”进行查询,遂不存在科研经费推迟四五年发放的问题。
二、因您个人原因,2016年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我处根据人事处通知于2016年9月停发您的工资,但由于停职手续办理不及时,造成时间滞后,于2016年10月才暂停您的医保缴费,遂需您承担医保缴费个人及单位部分共计352.37元,因财务处无法联系到您本人前来财务处缴纳,财务处进行挂账处理。
三、本次科技处发放科研绩效,报财务处进行发放时,查实您个人还有欠款,因财务处无法联系到您本人,由财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告知科技处文春生处长短信或电话通知您本人此次扣款情况,且您本人也确认收到短信或电话。本次科研绩效发放应发950元,加上您医保欠款352.37元,遂本次实际发放到您本人卡上597.63元。如您读博期间回校,可到财务处还清欠款,财务处将代扣款项如数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