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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实习去向安排 受理单位:  书记信箱
信件类型:  投诉受理 服务类别:  
提交时间:  2017-10-12 08:41:17 处理时间:  2017-10-13 14:29:28
点击次数:  16084 提问者身份:  学生
信件内容: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音乐与舞蹈学院音乐系的一名学生,12年入学,14年应征入伍,16年退伍复学,现面临实习安排的问题,由于入伍长时间没能接触到自己所学专业以及忘却,导致我并没有相应的能力去面对学校给予的实习安排,为此我申请了自主实习,由于在校大学生以及退伍军人的身份在暑假经父亲的朋友介绍得以找到一份较为不错的工作,暑假已在该单位实习,开学时请假去学校办理自主实习手续,但院领导并没能同意我的申请,而是将我分配到当地学校,要是14年没有入伍,我绝对会服从学校的安排,但现在不同,一是自身能力原因,而是入伍原因,三是自己找到的工作原因,四是我不能影响学校声誉,即使是我这一个无足轻重的学生,我相信学校是为了学生的未来而考虑的,也相信学校会理解学生的难处,对于自己所在学院已服从学校安排为由让我很难过也很失望,望书记您能谅解学生的打扰。 在此祝书记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敬礼
姓  名:  陈*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音乐与舞蹈学院回复:同意其自主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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