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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我委在学校阳光服务平台收到关于反应音乐与舞蹈学院周丹青老师要求所担任舞蹈1501班学生体重超重罚款、乱用学生班费、让学生买不实用的服装等问题线索,我委高度重视,即刻责成音乐与舞蹈学院党总支就此问题予以核实。音乐与舞蹈学院通过找周丹青老师所任班主任的1501班全体同学单独谈话,与周丹青本人谈话,与舞蹈系教师谈话,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广泛深入地对举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实。据调查了解,舞蹈1501班班费共收缴3次,每次每人交费200元,人均缴费600元,班费由班长和学习委员进行管理,开支未及时进行公布。对舞蹈1501班学生进行超重罚款,周丹青老师虽口头上要求罚款,但实际学生均未交罚款。购买表演服装一般是由周丹青老师在网上选好款式发给班干部。由班干部与商家议价,向同学收取费用进行统一购买。
经研究决定,音乐与舞蹈学院院长、书记分别约谈了周丹青老师,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责令周丹青老师作出深刻检讨并加以改正。同时,对班费收支情况进行清查,并在班级公布。
中共湖南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