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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州市城乡医保有关政策和《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我校每年组织两次学生门诊报销,分别在6月份和11月份。具体如下: 1.门诊发票要求:正规医院机打门诊医疗发票(手写发票、住院发票、整形整容类发票、药店发票和收据除外),且必须是学生本人的发票。 2.报销地点:辅导员办公室 3.报销比例:500元以下的门诊费用最高可报销100元,针对一些特殊且医疗费用较高的门诊,酌情为在校生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具体为:500元(含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30%,即可报销150元—1500元;5000元(含5000元)以上报销比例为40%,即可报销2000元—5000元,每生大学期间最高报销上限为5000元。门诊费用3000元以上的需提供支撑材料(病历本、病案及其他检查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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