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学生素质和离职人员工作建议的回复
李老师,你好!来信已收到,感谢你对学校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关心和建议,针对你提出的四个建议,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上课时间和晚上休息时间给学生网络账号断网的建议
1、我校已从2016年11月13日实行晚上就寝时间学生网断网制度,即晚上11:00到早上7:00学生校园网断网,当时虽有部分学生情绪激动借此闹事,但学校的态度很坚决,并没有中途恢复网络;
2、上课时间断网不符合大学课堂改革和发展趋势。即使切断校园网,也无法切断4G或5G网络。减少上课时间学生上网玩游戏等与课堂无关的上网行为,关键在于任课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增强课堂吸引力;
3、晚自习时间断网没有正当理由,且无法实现。对于大学生来说,晚自习时间有正当上网要求的学生很多,如查阅论文资料、课堂预习资料等等,不能一味地断网。另外,学生开通了上网服务,如无理由的随意切断所有学生的网络,也有损学生的权益。
二、关于清除教学楼内零食店的建议
经核实,教学楼内的打印店、零食店开设既未经学校允许,也未签订租赁合同,属私自违规开设。学校将于近期发布《关于严禁在教学楼和办公楼内开设营利性场所的通知》,督促校内各单位在2019年下学期开学一周内自行将营利性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并组织进行清查,对教学楼和办公楼内仍存在营利性场所的管理单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关停所有教学楼和办公楼内营利性场所。
三、关于修改班主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的建议
1、关于你反馈有的班主任工作积极性不高,压任务而被动接受工作,甚至将负面情绪转嫁给学生的情况,学工部将会同相关学院深入调查,经查属实的将立即取消其班主任资格。学校选任班主任始终坚持自愿报名,学院审核把关的原则,坚决杜绝“挂名班主任”和“不称职班主任”的情况存在;
2、关于你提出的班主任考核的建议。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班主任费是经考核合格,学校按照5元每生每月的标准发放班主任工作经费,而不是收取班主任工作经费。学校是严禁任何教师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不合理费用的。其次,对于班主任工作的奖惩和考核,学校已有完善的《湖南科技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文件,学生及格率、获奖的多少只是之一,而不是唯一。最后,关于学生考研,教务处也已出台了《湖南科技学院关于考研学生的奖励办法》的文件。
四、关于教职工离职问题的建议
1、目前学校对要求调动或辞职的教职工采取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服务期已完的教职工学校会尽力挽留(有些教职员工会留下),坚持调离或辞职的,学校同意调离或辞职,人事处会引导和协助本人办理好离校手续,并告诉相关学院做好欢送工作。同时,也会对他们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随时欢迎他们回校工作和指导。对于少部分服务期未完但确实有特殊情况的教职工,学校也会同意调离或辞职,要求依法依规按合同办理离校手续。
2、对于服务期未完且调离或辞职理由不充分的教职工,学校没有同意,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一是现在是契约社会,要讲诚信。建立诚信社会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教职工与学校是遵照“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的,既然签订了合同,学校希望教职员工能够尽力兑现自己的承诺。二是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利益的需要。高校是公益性事业单位,要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个人的辞职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影响学生的利益和学校的利益。根据省里要求,进人计划一年只能申报一次,教职工想走就走,在我校师资紧缺又不能得到及时补充的情况下,对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利益势必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学校规定每年五月和十一月为调离或辞职受理期,不在这个时间段提出的调离或辞职申请学校一般不予受理。三是部分要求调离或辞职的教职员工对政策存在误解。他们认为按照《劳动法》提前一个月提出调离或辞职学校就必须同意,其实高校属于事业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此条例规定,只要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都是不能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的。
湖南科技学院
2019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