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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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毕业生与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不平等条约求关注
受理单位:
校长信箱
信件类型:
投诉受理
服务类别:
学生权益--学生实习
提交时间:
2021-02-03 17:28:57
处理时间:
2021-02-05 16:54:49
点击次数:
16592
提问者身份:
学生
信件内容:
尊敬的校长: 您好,不知您是否能看到这条诉求,我是2015级经管院国贸专业的毕业生,于2019年6月毕业。现在来此求助是因为我曾是科院的学生,在科院的组织下参加对口单位的实习工作,在学校安排的实习公司中收到了不平等对待;除了三方协议强迫我们签订了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等。其中规定我们不在公司呆一年就要面临赔偿,而我就工作2个月离职后要赔一个月工资,还有一个月工资不会结算。其他多待几个月的同学有赔偿上万元不等金额。毕业已经半年,该实习单位依然来骚扰需要赔款事项,当时问题发生也联系辅导员处理,但没有很好的结果。学校与公司有协定不能签订其他协议,请不要冷漠的反馈我们已经不是学校的学生就不再管我了,当时发生问题的时候我还是一名大四学生,但我们当时涉世未深,不明白不了解,普及不足,最后出了事情,老师无法帮助到我,此时不正是学校庇佑自己学生的时候吗?对口公司为(深圳神州动力数码有限公司)请校领导重视,我们这些学生终将感激学校的。
姓 名:
仇**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仇同学,你好!你手写的“关于撤销校长信箱信件的申请及说明”于2月4日上午11:09分已由经管院张老师转交至教育阳光服务中心,我处已收到你的申请及你本人说明导致该问题的原因是你与实习单位之间沟通不到位,现已跟实习单位积极协商处理。感谢来信,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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