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忠同学: 你好! 关于置换学分的问题现给予如下回复: 竞获奖赛置换学分可参考《湖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及转换管理办法》(湘科院校发[2018]58号)第三条规定:“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成学分,计入相关的学业成绩,替代相应的课程学习。”;第四条规定:“创新创业竞赛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经过学校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及由国家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板的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挑战杯”竞赛等;第五条规定了学分认定标准(由于条目较多,不列举,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务办); 第六条规定:“创新创业累积学分只能转换为创新创业选修课、学校(全校性)任选课和专业任选课学分。” 也可咨询学院教务办查看相关文件、了解具体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