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或论坛审批流程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或论坛管理办法(试行)》其流程如下:
1.校级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德育类由党委宣传部主管审批;校级教学、科研类由教务处、科研处主管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2.各教学院系(包括院分团委、院学生会、院级社团)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和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3.校团委及下属校学生会、校级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由校团委审查和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4.挂靠在我校各类学会举办或联合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由我校在该学会的负责人或我校负责该项活动的具体联系人,根据活动内容到相关单位审批、备案。
5.外单位租用我校场所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由我校负责该项活动的接洽方根据活动内容到相关单位审批、备案。
6.以上各类各级活动,如邀请境外人员参加或接受境外资助的,必须经国际交流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