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流程
1.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
(1)党员本人要确定接收组织关系的组织。
(2)到原所在系党支部登记并开具党员证明信(注明:姓名、性别、民族、班级、身份证号码、党费交纳日期以及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3)党员如离校超过6个月且没有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情况、缴纳党费的,需提供离校期间所在党组织的相关证明。
(4)党员本人持系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信(离校超过6个月的需另提供相关证明)到学生事务中心组织部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取党员档案。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和党员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好转出手续后,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办理接收手续:如果是转往省内组织的,可直接将介绍信和档案转给接收组织(办理接收手续);如果是转往省外组织的,需拿着学校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去永州市委组织部开具转往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然后携带市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和党员档案转给接收组织(办理接收手续)。
(6)办理接收手续。要先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交给介绍信抬头称呼的当地市(县、区)委或学校组织部,再由当地市(县、区)委或学校组织部再落实具体党组织。不能直接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交给党支部。
(7)接收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后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邮寄或传真回学校组织部(地址和传真号参见介绍信)。
2.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1)党员将从原组织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交给现所在党支部进行初审。
(2)初审后由所在党支部集中上交学校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组织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和档案并开具党员活动通知单至所在党总支。